近日,水利部联合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林草局等多个部门,制定并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》。1月22日,从水利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《意见》从5个维度对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作出部署,包括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、实现河湖清洁美丽、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以及保护传承弘扬江河文化。
水利部相关负责人指出,将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,是国家“江河战略”的核心出发点与落脚点。近年来,水利部携手各地及各有关部门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积极推动幸福河湖建设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河湖呈现出水流变活、水质变好、风光变美的良好态势,成为群众身边宛如“诗和远方”般的存在,也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。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优势,以流域为基本单元,统筹兼顾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、水文化以及岸线保护等多方面工作,治理水患、利用水利、彰显水美,凭借高品质的河湖生态环境,为流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,加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。
《意见》设定了明确的目标,到2030年,以各地“母亲河”为重点,建成一批幸福河湖;到2035年,江河湖泊的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,河湖面貌全面升级,“河安湖晏、水清鱼跃、岸绿景美、宜居宜业、人水和谐”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。
为了进一步宣传河湖长制以及幸福河湖建设的成效,水利部在此次发布会上公布了24个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。这24个案例围绕“河安湖晏、水清鱼跃、岸绿景美、宜居宜业、人水和谐”的目标,开展河湖系统治理,提升河湖管护能力,有力地推动了流域区域的高质量发展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为了确保《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》能够落地实施,引领各地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,水利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地方结合实际情况,依据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,制定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;会同财政部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,积极支持幸福河湖建设,同时指导地方整合财力,支持幸福河湖建设,并引导和吸引更多社会投资参与其中;加快完善幸福河湖相关的建设、评价技术标准,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;构建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,完善幸福河湖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等。